[要闻]山西对黄河流域及其它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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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黄河流域等河流排污口调查整治视频会议,启动全面调查整治行动,要求今年7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等流域排污口调查整治工作。
去年10月31日,我省率先对汾河流域排污口进行了排查整治,完成率达97.6%,初步形成了有效、可复制、可扩展的工作程序和规范,有效促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今年1月,全省58个地表水国家检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3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5个;劣质V水质10段,比去年同期少5段。2月,全省58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3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0个;劣质V段3个,比去年同期减少14个。特别是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水质有较大改善,创历史最好记录。
针对此次启动的黄河流域等入河排污口调查整改工作,会议要求,首先要进行全面调查和精确整改。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各河流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排污口。基本信息,标志标明每条河流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类型和排污量。对于人力难以到达或难以到达的地方,要充分利用无人机搭载的光学相机、遥感检查等智能便捷的辅助侦查手段。对于每个入河排污口,通过追溯追踪、现场查询、无人机调查,追踪负责排污口入河的主体,识别排污口与排放主体的位置关系,形成区域内全面、完整的入河排污口清单;第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困难,重点关注劣质V型断面。对于这些河段的每个排污口,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对账销售数量,不留死角;第三,实行精细化治理,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分类政策,实事求是,进行整改,做到“一口一策”,绝不搞“一刀切”;四是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每个预留入河排污口实行台账管理,登记建档,建立地表水段-排污口-污染源库存链管理,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我省将紧紧抓住入河排污口调查整治“重点措施”,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强制规范主要排污者的治污行为,真正形成主要排污者-排污口-水质断面“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程)
标题:[要闻]山西对黄河流域及其它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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