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案3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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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338件,侵犯私营企业合法权益745人,其中公诉案件296件,627人;总共有252起案件,449人被逮捕和逮捕,365人被逮捕。”1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以及省检察院与工商联合作共同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发布2019年“保驾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优秀典型案例。 据悉,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全年依法对涉及私营企业的44名员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积极承担损失、认罪接受处罚的涉及私营企业的42名员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处理了253起涉及民营企业民事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监督的案件,提起了20起抗诉,总金额2.12亿元;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4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总金额2367.2万元;共办理民营企业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7件,提出检察建议55件,涉案金额7396.5万元。依法处理了15起涉及私营企业的行政监督案件。(邓伟强)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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