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九部门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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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至9月底,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将联合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墓建设和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乱建公墓、违法建设和销售超标准墓穴等行为。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殡仪馆、殡葬服务站、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以及所有涉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的场所。主要针对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整改,包括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以及销售殡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次充好、强行消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以及违规经营、欺行霸市的行为。 其中,整治的关键问题是公墓建设和运营中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修建公墓设施的;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公墓未经批准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建设、出售(出租)超过规定面积的坟墓(墓),是指骨灰超过国家规定的单葬或双葬坟墓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单葬和双葬坟墓分别不超过4平方米的情况。以及6平米;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出租)墓穴(墓)和骨灰存放位,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非法出售出租墓穴,从事营利性活动;宗教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置骨灰存放设施,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除依法向死者生前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出租)墓穴(墓)和骨灰存放位,并保证其自用外,还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搬迁证明的人员出售(出租)墓穴(墓)和骨灰存放位。特殊人群是指以自用为目的的人群,死者生前配偶在生前购买合葬墓,老人、危重病人等。在他死前买一座不超过国家标准的坟墓。 此外,省民政厅等部门将成立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为0351-6387169。(郭)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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