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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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保督察团于2017年4月至5月在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组织环保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
经过检查人员反馈,七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检查人员的整改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整改效果明显。
截至2018年9月中旬,7个省(市)督察整改计划规定的531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313项,其余正在推进。通过监督整改,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了一批长期想要的东西。
天津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建成“散污染”企业19917家,改造燃煤锅炉10938台,完成城乡散煤处理46.6万吨。2017年,全市秋冬季节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3.7%;
山西省坚决打赢了治理大气污染的战斗,抓住了“治煤、治污、治车、降尘”的关键环节。2017年淘汰燃煤锅炉1.1万台,完成“煤改电”、“煤改气”113万台。淘汰黄标车和旧车67万辆,扭转了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
辽宁省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关闭185个小煤矿,解决产能过剩1020万吨,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清理;
安徽省全面启动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加强湿地和生态功能恢复,整治非法旅游和巢湖开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福建省加快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大力实施疏浚、清河、生态补水等工程措施,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湖南省全面实施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拆除矮化围栏35.4万亩,关闭自然保护区84个砂石码头,清理欧美黑杨7.99万亩,拆除整治夏违法建设运营17年的矮化围栏;
贵州省积极推进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投入专项资金55亿元,将草海流域6万亩耕地退耕还林,大力检查保护区内违法用地和建设项目。
7个省(市)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整改任务滞后。一些地方检查人员的整改计划演示不够,急于求成。整改时限过紧,整改任务难以按原时限完成;由于整改任务范围较广,加上一些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间顺序推进;有的地方督察整改部署推进不力,现实不够,导致整改任务推进滞后。
第二,有些整顿工作不严,不真实。一些地方对检查人员的整改工作检查不严,在整改过程中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虽然举报整改已完成,但整改实际上并不到位。有些地方甚至做了虚假整改,提交的整改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三,有人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由于跟踪不及时,一些人反映污染反弹、反复投诉的问题,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应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监督整改是环境保护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措施。
目前,7个省(市)检查人员的整改报告已经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批复,但整改工作尚未结束。七省(市)公开检查整改情况,意味着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注,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下一步,中央生态环保监管办将继续在各地实施整改库存调度,并不定期组织流动和逐点巡查员,以保持巡查员的压力,收紧整改责任,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标题:[要闻]山西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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