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6400多万亩公益林被赋予补偿质押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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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省林草局传来消息。近日,我局与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山西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赋予我省6400多万亩公益林补偿质押权。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银行要求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履约承诺等相关材料。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依法取得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为质押担保,向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单位发放并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公益林的采伐是有限制的,不允许转让和抵押融资。但其补偿收益权具有现金流稳定、声誉高的特点。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的大部分公益林已经纳入财政补偿范围。通过开发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产品,可以将未来的预期收益转化为现实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公益林的管理。
《办法》明确,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由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由林权权利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由法定的、可持续的公益林财政补偿收益权(以下简称“收益权”)提供担保。贷款方式为担保贷款,质权人和出质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分行信贷信息中心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登记。贷款金额根据申请人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所需资金以及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的质押期限和金额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公益林年度补偿性收入的15倍,主要支持借款人开展与林草相关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期限确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由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期限、用途和风险状况综合确定。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可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贴息。(薛建英)
标题:[要闻]全省6400多万亩公益林被赋予补偿质押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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