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三十家排污单位不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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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2019年排污者自我监测和信息披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30家未按规定进行自我监测和披露自我监测数据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罚。
通知称,根据生态环境部规定,“谁排放污染物,谁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污单位必须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对本单位污染源及周围环境质量进行自我监测,并披露自我监测数据等信息。但有的排污单位没有依法监测的意识,对自己的职责不承担责任,有的不提交自我监测方案,有的不进行自我监测或者很少进行自我监测,有的不公开自我监测数据或者很少公开自我监测数据,严重影响了全省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因此,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沁水市华耀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平定市鸿震锌业有限公司、芮城市风云热电有限公司、怀仁县垃圾处理厂、山西平番能源有限公司等3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罚..省生态环境厅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这些单位,并于3月15日前报告处罚结果。(程)
标题:[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三十家排污单位不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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