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山西】平定法院对杨超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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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超等15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告人姚文帅等6人涉及一般刑事犯罪等10余起犯罪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法院裁定,被告人杨超犯有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和非法持有枪支等十项罪行。他被判处25年监禁,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 该组织的重要成员江德强被判处19年监禁,并没收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 该组织的其他六名积极参与者蔡洪江、鲍、何伟、杜志国、刘秋沅和郭伟忠被判处14年至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组织的一般参与者,包括齐志宇、、、王晓军、王、董志伟、程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两年,并处罚金;姚文帅等六名被告人因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h/】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超、蔡洪江等人在蔚县前锋岭村非法开采铝土矿,并组织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妨碍公务 注册成立阳泉市千峰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为经济实体,通过在千峰岭村的非法采矿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吸收被告人姜德强、鲍加入该组织 杨超通过传教、培养伙伴忠诚度、灌输思想、奖励和补偿来管理和控制组织成员 该组织成员听取了杨超的意见,并多次与执法机构对抗,阻挠公务和打架。 该组织成员通过组织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妨碍公务、强迫交易、非法持枪、聚众斗殴等方式非法控制蔚县牛村前峰岭村铝土矿资源。,并非法查封8000多万元资金支持该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独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产、社会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全体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法院根据各被告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作出上述判决 一些NPC代表、CPPCC成员、媒体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判决 (颜淑敏)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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