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增设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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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科技创新有特殊贡献的,每人奖励50万元。 为了激发企业家的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我省对《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作了补充规定。山西省科技奖增设山西省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省级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的评审工作按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省级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人,每人奖金50万元。 山西省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候选人不受国籍限制。基本条件包括:中国候选人要忠于党,勇于创新,管好企业,发展企业有前途,清正廉明;外籍考生对中国友好,有良好的声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领导改革、承担责任,战斗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我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齐泽平)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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