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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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总体规划》已下发各地,要求全省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此举标志着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全面启动。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我省将统一登记上述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如水流、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以及所有自然生态空.通过确权登记,明确了全省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定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划定了各级政府所有制的界限,划定了不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界限,划定了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界限,促进了确权登记的法制化。为了建立国家土地空规划系统并监督其实施,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统一行使责任。 据了解,根据分类与属地相结合的登记原则,我省初步计划在2020年至2023年的4年内完成全省重点地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我们将首先完成汾河等5条省级主要河流、汾河水库等6个省级水库、大同火山集团国家地质公园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权属登记。 解读《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巩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这些无处不在的自然资源,你有没有迷茫过它属于哪个城市,哪个县,哪个村?今后,我省将对这些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并明确其所有权主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5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发布了《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标志着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这是谁的权利?给自然资源一个清晰的“家” 根据《规划》,自然资源确认统一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人岛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以及所有自然生态的所有权进行统一登记。我省目前没有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分布着其他7种类型。这次启动的权利确认统一登记,就是为了给这些自然资源一个明确的“家”。 据初步统计,我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69个,其中自然保护区46个,风景名胜区49个,地质公园19个,森林公园82个,湿地公园61个,沙漠公园12个;河流1000多条,水库608座,湖泊21个;林草面积10.11万平方公里,其中林地6.57万平方公里,草地3.54万平方公里;这些都是进一步明确权属关系的对象,需要进一步统一权属登记。 矿产资源方面,除了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登记的石油天然气和珍贵稀有矿产资源外,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由省、市、县级自然资源确认登记机构根据储量评估管理水平进行登记。 《建议》指出,坚持资源公有制、法定产权、统一登记、整体保护、统筹兼顾五项基本原则,在房地产登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建立涵盖自然条件、权属状况及相关公共控制要求等内容的自然资源登记“一本”。、产权管理“一张图”和登记信息“一个网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系统,推广自然资源。 在谈到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意义时,主持制定该计划的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建春说,明确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明确的权利和责任是履行土地使用控制和生态保护与恢复职责的先决条件。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是生态文明体系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为什么被证实?消除资源管理的“瓶颈”是关键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自然资源管理存在基础不清、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保护不严、界限重叠等诸多问题。,导致产权纠纷频发,资源保护薄弱,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以森林和河流为例,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资源产权不清,企业和个人使用森林和河流资源的直接成本低于社会支付的成本,导致森林砍伐和水资源过度利用,严重不利于资源保护和污染控制。解决这些问题,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是基础、前提和保障。 《方案》的颁布旨在明确界定我省空全境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消除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拦路虎”。 《建议》指出,通过对自然资源的统一登记,基本可以摸清我省的自然资源情况,明确各种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划清全民所有制和各级政府的界限,划清不同集体所有制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界限。 《规划》要求建立覆盖自然条件、权属状况和相关公共控制要求的自然资源登记“簿”、产权管理“图”、登记信息“网”,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制化,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国土资源管理系教授郭表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制化,将推动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制度,有利于风景林、湖泊和草地的全面保护、系统恢复和综合管理。” 谁来完成?主要任务是什么? 根据规划,我省成立了自然资源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市级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协助部和省做好发布通知、调查权属等具体工作, 核实边界,调解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统一所有权登记中涉及的所有权纠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分类与属地登记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成果、保护生态功能完整性、逐步推进全民覆盖的原则,《规划》明确了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七大任务。 一是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国家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区登记;三是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四是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登记;五是开展草原自然资源登记;六是对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登记;第七,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的信息管理机制。 根据规划,从2020年到2023年,我省计划用四年时间,利用省、市、县三级登记机构,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地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2020年5月至2023年底,根据工作计划,省、市、县级确认登记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完成重点地区自然资源确认登记。 2023年后,在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将及时启动非重点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进一步推进全省非重点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登记,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吴耀文表示:“多年来,土地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不仅为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库,而且培养了工作团队,积累了经验,为在全省分阶段全面推广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提供了工作基础”。(李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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