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向涉组涉干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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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干部在新的时代担当新角色的精神,最近,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组织全省人事部门认真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诬告陷害行为亮出了一把利剑,支持和鼓励了优秀干部,促进了激浊、清正、创业的良好生态的形成。 《办法》紧密结合人事部门组织信访工作的实际,对甄别、判断、调查、认定涉嫌诬告陷害和线索、处理责任、澄清姓名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 《办法》规定,在组织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考评评定、专项检查等人事工作中,以故意虚构、捏造、捏造、歪曲事实诬告他人的。按规定调查;对诬告陷害个性鲜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对于被虚报的领导干部,要酌情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澄清姓名,保护其创业热情。《办法》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和爱岗敬业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办事;要及时报道典型案例,鼓励和提倡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和抵制虚假指控。(陈)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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