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委政法委公布2018年第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本篇文章1237字,读完约3分钟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了与污染作斗争,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自今年5月起, 全省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些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①“六·二零”系列盗掘大树案。经我省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调查,以张、李、贾默金为首的晋冀鲁三省22个县区17个盗伐林木犯罪团伙被一举剿灭。犯罪团伙通过组织买方现场检查订货,固定司机车辆负责拉运,并在途中对树木进行专门保护和护送,一站式专业盗树,涉及油松等树木近千株,破坏生态价值1000多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7人,逮捕38人,取保候审169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6起案件177人,司法机关判处15起案件103人。
(二)三维集团非法倾倒工业废渣污水案。三维集团在洪洞县赵城镇新庄村非法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达6472平方米,造成经济损失339万元。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汾河,对沿途村庄人民的生活构成严重威胁。3D集团副总经理牛谋江、环保技术部部长杨谋华等四名责任人已移送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刘某某非法开采煤炭资源。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三交村刘某某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共破坏可采煤炭资源4415.88吨,价值189万余元,构成非法采矿罪。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他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
(4)Xi牟平畜牧场排污案。元曲县华丰乡北营村西口坪畜牧场将污水非法排入泉沟水库,严重威胁邻近西沟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垣曲县检察院发出4条检察建议,要求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责令畜牧场立即停止非法排污,承担修复污染问题的责任,依法划定保护区,设置保护标志,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目前,当地开辟了新的水源,铺设了新的饮用水管道,解决了西沟村300多名村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五)古县非法堆放煤矸石案。古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煤矸石在全县许多地方非法堆放达三年之久,未能按照环评要求进行规范,易发生自燃,山体植被破坏严重。古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目前,古县环保局已按要求对全县45个煤矸石堆场中的28个进行了施工整改。
(六)盛墨杰等人非法收集、处置废旧电池的。朔州市应县金城镇东竹庄村盛墨杰等人非法拆除废旧铅酸电池300多吨,严重污染了土壤环境。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包括盛墨杰在内的14人。
(七)郝某发非法炼制“土炼”污染环境。汾阳市郝某某在汾阳市吉村镇吉村工业园区通过蒸发水提炼“地油”,并将大量有害气体排入空煤气。因涉嫌环境污染被汾阳检察院逮捕,拟追究刑事责任。
(八)丁盛凌川新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污染物。灵川丁盛新建材有限公司未达到除尘器出料管高度标准,未安装在线烟气监测设备。脱硫除尘设施已关闭,烟气已无组织排放。灵川县公安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牟伟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陈)
标题:[要闻]省委政法委公布2018年第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