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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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传来消息。从23日起,我省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从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和职责等方面规定了其内容。,将于2018年1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
为了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已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表评论:一、发邮件至2110824038 @ qq;二、致函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街319号,邮编:030073。(奇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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