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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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五大问题,具体如下:
榆社县委副书记、晋中市统战部部长郭晓红在贫困村宝村履职不当。2012年至2016年,时任榆社县纪检委书记郭晓红在担任榆社县何裕乡西兴张村包村领导期间,违规向县扶贫办打招呼,并向西兴张村及相关企业求助。西兴张村及相关企业收到核桃产业扶贫开发资金50万元,旱地蔬菜扶贫资金35万元,但以上项目至今未落实,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此外,郭晓红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郭晓红被党严惩。
大同市天镇县芦家湾镇党委书记罗光贤、镇长杨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自2018年起,罗广贤、杨对扶贫工作疏于管理,发现问题未发现,整改不到位,导致贫困户虚假扶贫,死亡人口领取低保金。2018年10月,罗广贤和杨在党内受到警告处分。
临汾市乡宁县扶贫局原局长杨、副局长朱洪亮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杨、、朱洪亮负责扶贫搬迁工作时,并未管理、检查、验收。结果,该县官头镇仓上村拿了44.04万元的扶贫搬迁资金,长宁镇南格村拿了182.56万元的扶贫搬迁资金。枣陵乡桥南湾村不合格村民获得搬迁补贴7.14万元;负责配套种植养殖项目,项目内容和规模未查,即拨付项目资金50万元。2018年10月,杨被党严厉警告,政务公开降级,朱洪亮被党严厉警告。
长治市沁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李如虹履行职责不当。李如红在负责全县牧草基地建设项目时,未能正确履行验收职责,导致11个项目申请单位违规享受财政补贴资金29.8万元。2018年10月,李如虹被党严惩。
吕梁市文水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刘鑫履行职责不当。在刘鑫案中,县凤城镇土堂村低收入保险申请人审核不严,导致24户不具备土堂村条件的44人违规享受低收入保险。2018年9月,刘鑫被党内警告。(颜淑敏)
标题:[要闻]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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