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180处省级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本篇文章326字,读完约1分钟
省文物局和省住建厅共同划定了180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据报道,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的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不得增加新的建筑和其他建设项目。 省政府发布公告,公布了180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涉及南高庄遗址、明太祖塔、轩辕寺和太原市原中共阳曲县委旧址。 我省已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开展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此外,建设项目不得破坏文物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应当依法报批。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开展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安全的活动。现有污染设施应限期治理。(李涛) 部分
标题:[要闻]山西省180处省级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