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集中整治农药企业危化品储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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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山西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我省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改行动将通过企业自查、市县抽查、省级办公室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将于2019年1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从农药生产企业厂界道路、村庄附近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风险、厂外车辆停放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三个方面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风险。
在运营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检查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c4、二甲醚、液氨、液氯、液氧等农药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检查危险化学品设施的远程监控、报警联锁、紧急停车、安全仪表系统等工程技术措施是否完善,例行检查是否到位,罐区的特种设备和管道是否经过质监部门的定期检查,工艺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装卸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通过集中整改,全面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停产整顿。
根据通知,各相关企业应组织安全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对储存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充分识别储存设施火灾、爆炸和泄漏对厂外车辆和人员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如果已识别的严重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不可接受,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以确保企业的安全风险不会影响厂外公共安全。安全论证后,如果所采取的措施不能保证降低到可接受的安全风险,则必须坚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停产整改。
要求企业尽量减少或缩短厂外主要道路等待进厂的运输车辆数量和时间,对车辆数量、类型和路况进行全天候统计分析,掌握安全风险分布,规范待卸运输车辆有序停放和驾驶员、押运人员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后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相互影响, 确保事故情况下车辆和人员的及时疏散,全面规范厂外待卸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秩序。 (孟)
标题:[要闻]山西集中整治农药企业危化品储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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