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多市低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再提标
本篇文章564字,读完约1分钟
前几天,省民政厅传来好消息。为了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安全感,我省许多城市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经济困难、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
据悉,从2019年1月1日起,临汾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不足部分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县财政投入和历年县(市、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结余资金承担。提标后,临汾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尧都区、霍州市605元/人/月,侯马市575元/人/月,洪洞县565元/人/月,其他县555元/人/月。侯马市尧都区、霍州市、曲沃县、襄汾县、洪洞县、乡宁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4800元/人/年;翼城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4700元/人/年;蓟县、莆仙、大宁、永和、息县、汾西县4600元/人/年。
在省级标准的基础上,阳泉市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当地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的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低收入家庭80-99岁的老年人,在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的基础上,阳泉市政府将因地制宜提高5元。每人每月55元;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至99岁的残疾老年人将在省级补助标准10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至110元。对老残老人,按照“最高不最低”的原则,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扶贫补助资金中安排解决。(文秀是)
标题:[要闻]全省多市低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再提标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