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32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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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来自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消息。为指导全省宾馆、饭店、风景名胜区等服务业做好新冠肺炎复业后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西省宾馆、饭店、风景名胜区复业后新冠肺炎肺炎防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出台了32项有力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工作指南》从加强营业场所经营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开展服务对象健康监测、避免群众性活动、加强环境健康管理五个方面,对我省宾馆、饭店、风景名胜区等服务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各单位确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防控工作组,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疫情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置。 根据《工作指南》,各单位在复工前,应全面收集值班员工的假期动态和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和总结。复工后,每天要派专人监护值班员工的体温。如果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治疗。酒店、酒店入住、景点购票均实行实名制,餐饮服务单位每桌至少登记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此外,《工作指南》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应避免集中开会、培训、展览、娱乐等聚集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承接聚集餐饮活动。景区日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最大日承载能力的50%。重点区域(如游客中心、酒店大堂、收银台、休息区、服务台等。),关键部位(公共桌椅、扶手、门把手、电梯等。),(汪少飞)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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