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旅发委发布中秋、国庆假期出游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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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9月20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旅游提示》,公布13个旅游维权电话。
旅游者在旅游时,应选择正规旅行社,查验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同时,他们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游客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食品、住房和交通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今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争议。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并不面面俱到,所以在加入旅行团时,游客应该选择为自己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应询问赔偿范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旅行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注意索要发票和保险单。
游客在注册时,可能会遇到旅行社行业的“潜规则”,如“老人、小孩、律师、教师等群体加额外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直接拒绝;已缴纳额外费用的旅游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省、市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投诉或举报。游客也要警惕“零团费”的陷阱。如果旅游费用低于成本价,旅行社会通过诱导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方式弥补损失。游客要警惕“旅游VIP券”和“旅游券”的陷阱。
景区“高香费”的陷阱也是游客要特别警惕的。在一些宗教场所的景点,一些所谓的“工作人员”经常利用游客虔诚拜佛、烧香后不好意思给钱的心理。给游客递香时,不说明价格,也不明示是否收费。游客烧香后,向游客索要高额的香费,所以游客必须提前询问是否收费以及服务商品的价格细节。
在旅途中,游客被购物所欺骗。游客应警惕“家乡店”的陷阱,购买准备好的高档商品,了解所购商品的价格、款式、颜色和计量方法,尽量不要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电器和贵重药材,购物时索要购物凭证,以确保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在发票上明确列出。
在旅游过程中,当旅游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或争议时,游客不应采取过度行为,人为扩大情况或争议,旅游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如有争议,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收集证据。旅游结束后,应及时向旅游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投诉,依法维护其权益。
环
当地投诉电话号码
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7731999
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4070551
大同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2-5137315
朔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49-2022693
忻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0-3028354
吕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8-8236313
晋中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4-2636528
阳泉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3-2010110
长治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5-2052810
晋城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6-2023856
临汾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7-2039173
运城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9-208561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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