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 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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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来自山西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的消息称,山西省出台了一项新的稳定就业措施,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到60%,如果因疫情暂停见习,见习单位的补贴期限相应延长。
据悉,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专科毕业生(包括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毕业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此外,16-24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包括土地被征用的失业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我省启动了一系列新措施,从整体上促进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其中,试用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试用期单位给予剩余期限的试用期补贴,并按规定给予提高留成率的奖励。今年和明年,国有企业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在年度就业计划中专门招聘一定比例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习期不应作为招聘的前提条件。
此外,我省将指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于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接收、档案移交、结算时限将相应延长。离校的失业毕业生可在学校保留户口和档案2年或根据本人意愿转到原籍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的考试和就业。落实工作单位后,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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