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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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在高压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了监察的基本职责和第一职责上,整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半年,全省用“四表”治疗34281人次,其中一表占67.5%,二表占26.8%,三表占3.7%,四表占2.0%。
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部署开展行政处分、乡镇监督和派驻监督试点项目;深入调查高校、国有企业和医疗机构,探索有限授权、精准监管、全面覆盖的有效形式。上半年,市县两级驻地机构全覆盖改革全面完成。其中,11个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平均每个市派驻25个纪检监察组,118个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平均每个县派驻10.6个纪检监察组,1406个乡镇(街道)共行政编制2948人。
努力加强日常监管。制定监督清单,把握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方法,采取参加会议、重点谈话、查阅资料、参观座谈、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法。,从而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过程监督。例如,省纪委派出的“调查组”的作用得到了显著增强。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246条,同比增长194.1%,环比增长107.8%;立案989件,分别增长53.1%和78.8%;受到党和政府纪律处分的692人,分别上升14.8%和31.3%;组织办理1864人,分别增长319.8%和74.0%。
下大力气充分利用第一种形式。坚持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普遍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和采访。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进行了18232次约谈和信访,约谈和信访比例比2017年上半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关闭查询线索,及时反馈给被查询人,既能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又能体现对干部的信任,保护干部和军官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收到纪检监察机关书面反馈12278人次。
努力加强问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不履行管党管党主要职责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上半年全省问责党组织177个,同比和环比分别增长82.5%和353.8%。问责党员干部1340人,分别增长119.7%和194.5%,其中问责“一把手”707人,分别增长120.2%和155.2%。配合中央环保督察,追究117人和18个市、部门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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