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可获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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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通报,我省将加强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培训基地等各类返乡进入农村载体建设,推进创业创新资源集聚。今后,县级及以下的创业孵化基地、商务园区等商业载体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我省出台了促进返乡创业的新规定。今后,对正常运营一年以上,落户20家以上回乡创业实体,吸纳40名以上从业人员的县以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可根据落户实体数量和从业人数,一次性给予高达20万元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市人民社会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 同时,我省将构建“生产+加工+技术+营销+品牌+经验”的产业格局,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剂”的全行业孵化链,力争在5至10年内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我省有关部门将实行租金减免、物业费减免、公用事业固定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创业者和创业者的经营成本。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等。,从而缓解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的融资问题。(李涛)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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