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规划家庭农场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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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根据中央农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等11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 省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林草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将明显提高,服务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00多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00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00个,创建了约10个典型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县。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家庭农场目录管理体系,将合格的规模化养殖和专业家庭纳入家庭农场范围,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行业特点、农产品品种特点等。,从而引导本地区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最佳规模效益。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分步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建设酿造产品、饮料、乳制品、水果、主食糕点、肉制品、功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中药等十大产业集群基地,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依托农村振兴示范县、农业绿色发展先导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县建设,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家庭农场+农户”驱动模式,引导家庭农场完善订单驱动、利润回报等利益联动机制,引导小农户共同发展。
同时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食品生产功能区、特色有机农产品优势区、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和“南国中粮北肉”搭建出口平台,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鼓励100亩以上家庭农场集中连片经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立“以建换建”机制,推进集中连片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和天头市场建设。鼓励各地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鼓励金融机构以家庭农场为重点,专门开发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利率和期限。
此外,省市农业和农村部门将制定培训计划,县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将制定培训计划,至少每三年轮换培训一次家庭农场经营者。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也将向家庭农场倾斜。鼓励和引导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各类工业园区等。,并采取农民夜校和田间学校的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培训。落实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政策,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建立。(孟)
标题:[要闻]山西规划家庭农场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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