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将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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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控制“白色污染”,山西制定了任务书和时间表。6月19日,来自山西省发改委的消息: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省发改委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禁止,在不同时间段和分类中逐步推广
《实施办法》综合考虑全省各地实际情况,以2020年、2022年、2025年为时间节点,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塑料制品的禁限控模式。到2025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将大幅减少,塑料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我省将率先在太原市建成区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包装和外卖服务以及各种展览活动中,依据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规范和限制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将扩大到地级以上城市的所有建成区。到2025年底,根据法律法规,上述地区的市场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市场等地方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业将根据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风景名胜区的餐饮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和风景名胜区餐饮服务将依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消费强度将下降30%。
对于酒店、宾馆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酒店、宾馆等地将不再积极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而是可以通过设立独立采购机、提供可再灌装的洗涤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所有酒店、宾馆和民宿。
对于快递塑料包装,到2022年底,将推动全省邮政快递网点逐步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到2025年底,根据法律法规,全省邮政快递网点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同时,《实施办法》坚持加强源头管理的原则,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 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 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进口废塑料;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和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防止“看不见的”白色污染。
积极推广替代产品的应用,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运输
随着各地各领域对塑料制品实施限制,对可回收、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材料和产品的需求将迅速增加,市场潜力巨大。
《实施办法》鼓励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购物袋等非塑料制品,并设立自助和智能配送装置;推广新鲜产品使用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盖饭盒、可降解塑料袋等生物基产品,确保居民日常生活便利。
同时,推动尚超、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回收物流配送设备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引导传统塑料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设计,供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产品;在我省干旱寒冷地区,推广生物降解塑料薄膜替代普通塑料薄膜,从源头上减少塑料薄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此外,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减少塑料废弃物存量、降低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
《实施办法》提出,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同时,在办公楼、机场、车站、码头等塑料垃圾量较大的场所增设设施,增加清理运输频次,规范塑料垃圾的回收和清理;宣传引导农膜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自觉回收废旧农膜,建立农膜回收体系;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河流、坑沟等场所开展塑料废弃物专项清理,杜绝随意堆放和倾倒塑料废弃物。
完善支持系统,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过度使用容易造成“白色污染”。因此,要完善支持体系,加强宣传引导,优先节约,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实施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通过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有法可依;在信用体系建设中,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被列入失信记录;在执法监督方面,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同时,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控制塑料污染为重点,开展不同类型塑料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评估研究,以及各种废旧塑料产品的分离、回收和再利用技术研究。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各地将加大塑料污染控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白色污染控制,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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