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发布行政告知书 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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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买卖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格查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近日,省市场监督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的行政通知,彻底切断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产业链。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交易和非法捕捞的“八条禁令” 该行政通知明确规定了禁止在长江流域进行非法捕捞的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农业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知》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保护区;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大湖进行非法捕捞。 严禁买卖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禁在禁渔区购买、出售和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禁购买、销售和加工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水产品;严禁在水产品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鲜”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鱼”、“长江野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在长江流域出售、购买和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禁以宣传“长江野鱼”、“长江野鲜”为噱头;严禁在长江流域发布销售、收购、使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捕捞工具的广告;严禁为非法买卖、购买和使用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省市场监管局谈电商平台落实禁捕禁撤要求 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量。不要从禁渔区购买、出售或加工水产品。水产品不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河鲜”字样。不要用“长江野鱼”、“长江野鲜”作为宣传营销的噱头。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应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网上交易信息的监控,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电商行业整顿行动,对涉嫌非法销售经营“长江鱼”、“长江鲈鱼”等产品的68家商户进行全面查处。 近日,省市场监督局对两家电商平台领导进行了约谈,要求电商平台严格遵守《电商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向平台经营者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告,清除(屏蔽)经营者销售的所有类似“长江野生鱼”的产品,不断监控平台商家的情况,为坚决打赢反捕反退的硬仗做出贡献。 目前,带有“野长江”字样的产品和菜品已经从两家家电公司的平台上撤下。平台网站长期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禁止长江捕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平台客户端搜索的关键词屏蔽了长江原生态、长江鲜鱼、长江野生鱼、长江鲜鱼、淡水湖等禁语。 长江流域的非法捕鱼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水产品交易行为进行检查,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省市场监督局号召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游戏”,文明理性消费。社会各界可以通过12315热线或12315平台举报违禁行为。(徐晶晶)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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