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监狱罪犯会见通信管理实施细则》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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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省罪犯会见沟通管理,保护罪犯合法权益,提高罪犯改造质量,8月28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并向社会发布了《监狱罪犯会见沟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规则》所称“会议”,是指犯罪分子与被采访者之间的会见和谈话,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面对面会议、通过透明设备进行视频会议等。通信,是指犯罪分子收发信件、电话等。罪犯经常遇到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孙子女。其中,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有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罪犯亲属定期会见的范围原则上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罪犯的未成年子女会见时可以由其监护人陪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会见时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罪犯的亲属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确需监护人或者近亲属陪伴的。,经监狱区、监狱管理部门和监狱副主任批准,可以允许他们陪同。
根据《规则》,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议次数一般不超过三次(不包括14岁以下未成年亲属)。会议方式、会议次数、会议时间可根据分级的有关规定区别对待。对少年犯的采访次数和时间可以适当放宽,每次采访时间可以延长到60分钟,采访次数可以增加到每月两次。本细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Singo)
标题:[要闻]全省《监狱罪犯会见通信管理实施细则》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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