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省属国企投资风险监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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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山西省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建立投资决策终身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配套文件《山西省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了12个禁止投资项目和4个限制投资项目。
作为对2007年实施的《山西省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办法》突出风险监管,强调全过程监管,强化全方位监管,探索创新监管。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海外投资,界定了投资风险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范围,进一步细化了SASAC和企业各自的责任。增加了“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的内容,采用负面清单对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
在投资前风险管理部分,增加了投资前风险管理和企业决策程序的内容,明确纳入了负面清单限制投资项目的审核程序;新增投资中风险管理部分,主要包括投资实施过程中决策过程重新完成的情况和加强风险管理的要点;在投资后风险管理部分,完善和细化了项目投资后评价的系统要求。在问责方面,显然将建立一个投资决策的终身问责和问责调查机制。
据报道,投资风险是目前省级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所有企业都存在投资项目决策、投资项目偏离主营业务方向、投资项目完成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同时,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海外投资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省SASAC副局长赵奇表示,风险防控攻坚战是今年省SASAC重点任务中确定要打赢的三场硬仗之一。《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促进省属企业转型。(常)
标题:[要闻]山西出台省属国企投资风险监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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