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发布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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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省科技厅发布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申请人及合作单位、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项目单位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等不良事件。
根据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山西省的中央企事业单位);拥有一支稳定、高素质、创新能力强、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好的科研管理队伍;有配套资金和良好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研究所、大学、企业合作的基础。
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职或受聘人员,在所研究的山西省没有重大专项科技项目(课题)。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应是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够专注于重大专项(课题)的组织、协调和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此外,要求项目承担者是重大专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对项目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责。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资金控制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并对科研诚信的实施做出具体安排。
项目研发符合项目指南要求,聚集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项目单位和团队有能力完成任务;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有合理的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计划;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能够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的目标,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优先进行应用转化;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效,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合作费以合作协议预算为基础,总额不得超过收到资金的50%。为解决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除省级财政支持外,参建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各类配套资金总额一般不低于资金总额的60%。(赵薇)
标题:[要闻]山西发布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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