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汾创新衔接机制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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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据了解,临汾市在扫黑专项斗争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建立了政法机关办理涉黑案件的“四三”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畅通了联系和合作渠道,增强了协调沟通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为了提高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框架内的办案效率,建议临汾市法制机构之间建立“四三”衔接机制,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三个联合”是指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和法制部门牵头;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部门应当带头;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做好衔接。“三条渠道”是指:开辟公安机关内部各办案部门的绿色通道,公安机关扫黑;开辟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绿色通道;开辟检察机关与法院之间的绿色通道。“三审”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侦查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检察机关要严格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法院要严格审查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三清”是指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管辖范围内涉及黑恶的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基本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了解辖区内参与黑恶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的基本情况。(杜春春)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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