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严禁高风险区内的生猪流入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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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危地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流入我省;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的症状和病变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近日,省农业厅发布《关于防控非洲猪瘟和加强生猪运动监管的通知》,防止生猪运动引发的疫情扩散,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 【/h/】根据通知,当非洲猪瘟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时,疫区所在城市为非洲猪瘟高危区,其他地区为低危区 目前,沈阳、郑州、连云港已出现非洲猪瘟疫情,是非洲猪瘟的高危地区 我们省还是低危区。严禁在非洲猪瘟疫区转移生猪(包括种猪、野猪)及其产品。严禁高危地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流入我省 如果猪及其产品在低风险区运输,禁止通过高风险区。严禁养猪场(户)、从事生猪购销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从高危地区引进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猪产品 【/h/】我省将督促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主要责任,严格按规定申报检疫,对运输车辆装卸前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加强对运输猪的临床健康检查和屠宰后屠宰猪的检疫,重点检查疑似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脾脏和淋巴结等典型病例的变化,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的症状和病变,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h/】同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依法履行动物检疫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检疫证明,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违反畜禽运动监管的有关规定,依照《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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