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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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新时期山西省高素质专业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八个方案,即:加强教师党建工作方案、师德建设行动方案、农村教师培训方案、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方案、职业院校技能型和双师型教师建设方案、高校教师激励和领导方案、推进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提升方案。
到2022年,教师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发展渠道畅通,行政权、人权、财权管理体制统一,待遇保障有力。团队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将满足各级教育发展的需要。到2035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将大大提高,教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将科学高效,教师将有岗位幸福感、职业成就感和社会荣誉感。
9月1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民和社会事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实施意见。
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
师德状况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省教育厅不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建立了师德报告承诺制、一票否决制、重点监督制等工作制度。同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向公众公开。今年,省教育厅网站还开设了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不断曝光被查处的典型师德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师德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教师树立自我、以德学习、以德教书、以德育人。
讲讲山西师德的故事。加大师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探索“模范教师”、“模范教师”等先进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合作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家校社合作教育体系,继续弘扬教师家访优良传统,推进家访常态化,不断提升教育形象。
制定处理违反师德行为的措施,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师德评价,体现奖优罚劣。继续做好整顿教师非法补课和非法销售辅助教材工作,保持高压态势,营造廉洁积极的教育环境。
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实施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问题。
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法律素养。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治教意识,树立诚信育人的自我意识。
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准入和招聘制度
在支持师范院校发展和提高师范教育保障水平方面。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山西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水平非师范院校为参与者的教师教育体系,支持城市通过校地联合、省外高水平师范院校合作等方式组织教师教育。办好现有幼师学院,2030年前建成本科幼师学校。
加大对师范院校建设的投入,提高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将目前师范专业学生人均基本支出的资助标准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这项政策每年将为全省师范教育增加约2亿元。
提高师范生素质,由省财政给予合格学生学费补偿。改革招生制度,高校教师专业采取提前批量录取或入学后二次选拔的方式,选择对教学感兴趣的优秀学生到教师专业学习。完善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省级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将绩效教学服务期调整为6年。同时,扩大省级师范生公费招生规模。从2020年起,太原师范大学和忻州师范大学开始公费招收省级师范生。
要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新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提高新聘教师学历门槛,逐步将幼师学历提升至大专及非师范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同时,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应接受培训,以促进他们的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改变培训方式,实施“互联网+教师发展”项目,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培训。
“特殊岗位计划”补充农村教师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优秀教师和校长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启动“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每年为艰苦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招收补充1000名优秀教师,保证农村教师的质量和正常补充。计划服务期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工资资金9480万元,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
实行学区(乡镇)内紧缺学科教师保送教学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制定保送教学教师补贴政策。实施白银时代讲座计划,鼓励敬业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农村和基层学校任教。
同时,为适应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发展的要求,我们制定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培养农村教师,引导地方政府培养“多技能”、学科紧缺的农村教师,支持地方政府和高校通过有针对性的招生、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定期服务等方式进行培训。
给予大学引进顶尖人才的自主权
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建议落实分配服务要求,体现知识价值导向分配递增政策,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和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高校“一案一议”引进顶层人才自主权,组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和“三金学者”团队。每年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
同时,改革高校教师工资制度。实施以增加高校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高校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支持高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和社会服务合法收入,不计入绩效工资。鼓励高校在激励绩效工资总额中设立专项绩效奖,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基础岗位、业务骨干和优秀贡献者倾斜。
同时,要围绕山西“双一流”建设和“1331工程”,坚持引进与教育并举,加快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改善吸引人才的政策环境,支持高校为全球“一案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支持高校培养和引进活跃于国内外学术前沿、面向山西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和学科带头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高校“三晋学者”的专家被赋予组建团队的自主权,团队成员可以通过考试、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落实高校分配服改革相关政策,探索高校实行全面人事管理,引导企业一流人才、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在高校兼职任教。
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额核定时协调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制定绩效考核激励方案时同时考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同时,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连片贫困县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乡镇农村教师工作补贴、绩效工资优惠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贴标准。依托山西教育基金会等社会福利组织,我们成立了山西农村教师关爱基金,支持因特殊情况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教师。根据规定,合格教师将被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农村教师在城市购房的优惠政策。
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当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师和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同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体检制度,定期组织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特级教师。同时,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体现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热爱,建议按规定开展教师表彰活动,及时评选表彰教育家庭、著名教育家、教学专家、教育慈善家。(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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