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山西】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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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金勇犯盗窃罪和玩忽职守罪公开宣判。 根据判决,被告人金勇犯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非法所得16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勇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闻喜县公安局领导,主管文物犯罪侦查大队工作,并安排人员协助盗墓团伙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顺利开展盗墓活动,分享赃款,肆意进行盗墓活动。 盗掘14座古墓、16座古墓,造成大量文物流失,破坏古墓。 法院认为,金勇作为负责调查文物犯罪的主要领导人,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使一些参与盗掘古墓葬犯罪的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造成了国家文物的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文化、历史和考古进程以及国家经济利益,在当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本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CPPCC委员、媒体和群众代表出席了宣判。(颜淑敏)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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