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企业项目立项“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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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加快政府投资管理职能转变,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我省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颁布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准编制办法》)进行解读。《审查编制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的制度规定,实现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有效的管理,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做到全国最简单最好
经常被大家听到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
“与过去相比,新颁布的《核准备措施》得到了彻底改进。改进基本遵循两点。一是落实中央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第二,按照省委省政府创造‘六个最好’经营环境的要求,项目管理是全国最简单最好的。”省发改委主任姜思清表示,改进优化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发布管理、服务效率”四个方面。
“放”就是下大力气简化行政,下放权力。对于项目备案,改变了以往实质性审查的做法,明确规定不是行政许可事项。政府只管理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原则上由县级属地管理。
“管理”是指事后加强监管。坚持权力下放,强调核准备机关的监管责任,改变过去忽视监管甚至不监管的状况。
“服务”就是优化服务载体,提高服务水平。该办法要求通过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在网上受理、办理和服务项目审批备案,改变了以往企业向政府来回跑信息的局面。政府应列出项目审批的材料、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制定项目备案的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切实把政府服务放在首位。
“效率”就是减少处理时间,达到高效率。方法先进,标杆一流。与国家相比,我省批准的各环节总体时限降低40.2%。相比已经出台核制备方法的20多个兄弟省份,我省的时限是全国最短的。比如我们省的审批时限是15个工作日,其他大部分兄弟省份是20个工作日,我们省是20个工作日,其他大部分省份是30个工作日。
高质量的立法
在《核准备办法》的制定和颁布过程中,省司法厅进行了全过程的严格审查和控制。如何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同时,从法律保障方面保证高质量的立法,是一系列自成体系、体现本省特色的详细制度条款的具体体现。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云涛表示,《审批办法》严格遵循国务院规定,明确“审批机关对项目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备案机关只管理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在涉及企业的法律责任问题上,我们持谨慎态度,实现了‘零’增长,这与上级行政法规是一致的,只是细化和重申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方的法律责任。”李云涛说。
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的衔接,必须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值得注意的是,承诺制改革写入了《核准备办法》第三十一条。这一规定:“备案项目实行承包制管理”,赋予这一具有山西特色的重大改革以法律地位。此外,《核查办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授权履行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职责”,主要是为省委、省政府推动的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服务,为赋予开发区履行企业项目管理职能提供法律依据。
可见,《核查办法》既遵循了上位法的立法思路和精神,又立足我省实际,体现了山西的特色,也符合立法的技术要求,是一部高质量的政府规章。
保证实施到位
改革创新力度很大。在实施过程中,只有保证这些好政策落地生根,企业才能有真正的收获感。
姜思清表示,省发改委将在一年前组织专项培训,对新发布的《核准备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培训目标要覆盖市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让具体操作人员深入了解政策精神和要求。省发改委还将不定期对市、县两级审批备案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主动听取项目单位意见,了解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由于全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是未来审批备案工作的重要载体,平台的优化程度关系到整个新方法的进度。据悉,该平台已横向连接16个省级部门,纵向连接11个城市。前一阶段以第四名的成绩被授予全国“示范平台”。
“目前,平台正在进行第二阶段建设。我们将根据新的《核准备措施》进一步优化扩展功能,通过平台设计“固化”方法的要求,依靠平台实现对方法实施的正常监督。”姜思清说道。(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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