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系列新政稳就业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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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消息来自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1月11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当前和今后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了一系列稳定就业、惠民生的新政策。
新政以“稳股”为基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我省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可退回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意见》强调,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利率担保支持,对融资性担保利率低于3%的差额给予补贴。
新政重视“扩大数量”,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加大了对商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支持,增加了商业担保贷款的额度。个人贷款从最高的10万元增加到15万元,企业贷款从最高的2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同时,支持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网站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孵化服务期由2年延长至4年,奖励和补助资金由最高300万元增加至最高400万元。
新政重点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深化国家技能提升工程。今年的目标是再培训100万人。同时,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范围从离校2年内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16 -24岁的失业青年,组织实施“五万青年三年就业见习计划”。今年计划有1.8万人参加就业见习。困难企业今年在职职工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拨付,不足部分经当地社会部门考核合格后,可纳入国家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补助范围。支持各类事业单位和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2018年共向2.6万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39万元。从今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从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的职工放宽到参加保险1年以上的职工。
新政呼吁“走底线”,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就业援助。实行失业登记常住服务。失业人员可以在其常住地申请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失业保险待遇。通过综合政策,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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