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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提高20%,农村教师每月领取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2017年12月25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太原市教育局就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了专题报告。报告称,将从增加班主任津贴、提高教师绩效工资、及时完成目标考核奖励三个方面努力改善教师待遇,让教师安心、热情、舒适、沉思地进行教学。
据报道,太原市实行了逐校检查教师编制的办法。但由于不同学校教育水平的客观差距,现有的教师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学校还没有形成“职位可以上可以下,薪酬可以高可以低,人员可以进可以出”的用人机制。此外,自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和2010年高中全面实施绩效工资以来,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支付的代课费、加班费、班主任费等各种补贴陆续取消,导致教师实际收入减少。
为了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太原市部分县(区)进行了多次尝试。比如小店区、迎泽区在财政负担上已经全部纳入了目标考核奖、双拥奖、精神文明奖,教师年收入高于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学校;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金元区也将目标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纳入财政负担。
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改革,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质量,增加待遇,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水平-
推进教师“局管校招”和“县管校招”改革,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供求关系统筹利用教师编制,实现中小学教师从“学校人”到“体制人”的身份转变。同时,每年应公开招聘教师,并根据空各学校的情况按时足额补充教师;
师德表现被视为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与评奖、职称评定与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表彰忠于职守、成绩突出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倾斜;
继续向北师大等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及时扩大特岗教师范围,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投资2000万元实施“太原市学校教育内涵提升工程”,提高校长、教师、班主任、教研人员、教育行政干部、学校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
落实《关于实施农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每月向农村教师提供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要从提高班主任津贴、教师绩效工资提高20%和及时完成目标考核奖励三个方面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曹婷婷)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太原教师将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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