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聚焦“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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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消息来自山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营造便捷服务的一流商业环境,有效提升政府采购领域民众的获取感和满意度,中心坚持“三公开一诚信”(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在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以“公开+服务”为重点,以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 据报道,该中心将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全过程中注重为人民服务。在去年启动的电子招标系统优化升级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采购流程的信息披露,首次提出政府集中采购。“七通知”:在评审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亲自告知不合格原因,未告知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评审现场,未通过合规性评审的投标(应诉)供应商必须亲自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未告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评估现场将评估结果通知所有投标(响应)供应商;在结果公告中告知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的方式;通知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供应商端口的所有投标供应商检查自己的评分排序方法路径;告知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的采购人端口下载中标通知书(成交)结果的方式;评审结束后,尽快将被否决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建议告知相关办公室的项目执行人。 同时,中心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建立了“清场收场”的工作机制,对当天完成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四现行”工作要求:中心准备的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此刻交给采购人;准备目前的采购结果公告,并在法定时间内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目前办理专家评审费发放手续;现在整理好项目文件,当天交给相关部门。因此,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流转、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任)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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