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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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山西省兴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意味着省级兴创天地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这对进一步激发农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创业促进就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h/】我省星创天地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成立并经营一年以上 至少有一个技术支持部门 具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至少有5个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和培训;至少有三名全职或兼职创业导师,由技术专家、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和科技委员组成 至少有三支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发展前景良好 星创天地的经营主体应建立健全经营机制、企业结算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星创天地应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活动或创业融资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 星创天地经营实体所在地必须有明确支持星创天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h/】据了解,该机构宣布,山西省星创天地的工作将于今日同时展开 山西省兴创天地认定后,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奖励 (齐泽平)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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