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2020年春节、元宵节 太原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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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和元宵节快到了。1月17日,公安机关在全市设立15个集中宣传点,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令,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为全市营造和平、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根据《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金元区等行政区域,以及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的县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判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据悉,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8起,行政拘留61人,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586起,收缴烟花爆竹735箱。截至2020年1月17日,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7起,行政拘留7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起,行政拘留2起。
警方表示,每当群众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时,公安机关都会立即奖励举报人。2019年奖金1.4万元,奖励举报人35人。警方建议群众举报时可以提供非法视频等信息的固定证据,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杨沫,杨渝渝)
标题:[要闻]2020年春节、元宵节 太原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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