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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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代省长武琳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中央、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战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供方结构改革为主线,以转型为关键环节,以工程为王,以改革为关键,以创新为重中之重,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光辉文件”。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障、高质量生活,坚决打三大胜仗,全面做好“六个稳定”,促进平稳增长、推进改革、统筹兼顾。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努力开创山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关于实施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关于山西省2019年省级预算和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山西省2019年和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山西省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0年山西省省级预算草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郭迎光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在中共陕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光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的法律权威,密切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工作,主动出击,推动人大工作水平的巩固、深化、提高和升级。为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障、高质量生活而不懈努力,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确保我省和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光辉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按照省委“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实施全省法院队伍能力和司法质量效率三年工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成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打造职位更高、标准更严、成绩更大的全省法院工作。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光荣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按照省委“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检察监督体制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了确保“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我们将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
标题:[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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