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本篇文章698字,读完约2分钟
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治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五严五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针对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规定和一级响应措施,省政府决定对我省企业延期复工作如下处理: 一、原则上省内各类企业2月9日24: 00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企业)、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原材料生产企业)、民生(食品生产企业等)的除外。)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煤炭、电力、煤层气生产企业等。)。 二、坚持准确复工和最少生产人员的原则。上述例外企业和根据行业特点连续生产的企业,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以保证生产基本运行、尽量减少人员的原则组织生产,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人员。辅助人员原则上在2月9日后复工。 第三,加强企业疫情防控。授权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疫情防控有效的前提下,灵活组织员工上班。企业要制定计划,细化措施,做好卫生防护,严格筛查工人体温,上班戴口罩,做好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对于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实行属地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各企业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统筹安排复工,防控疫情。2月9日前复工的特殊企业,应将复工人数和防护措施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日 部分
标题:[要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