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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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属于疫情防控的应急救援项目,可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通报承诺制”审批。
通知指出,各级生态环境局和行政审批局要把打赢疫情防控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器、红外线体温计等建设项目,可按“通知承诺制”审批。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所有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疫情防控的应急救援和救灾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可在开工后重新报批,相关建设情况可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专项整治,加快环评审批业务,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尽快投产。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服务“网上办公”和“无会议”审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政府服务网等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和网上办理。对于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低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减少或免除技术审查程序。对于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用专家函审查和网络视频审查的方法,同时要求严格要求,确保技术审查质量不下降。如确需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沟通,鼓励电话、邮件、快递。
同时,通知指出,在开辟“绿色通道”和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的同时,各城市要严格准入建设项目环境,落实空“三线一令”控制要求,加强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得到预防和控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程)
标题:[要闻]山西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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