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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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省医保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方便新冠肺炎防控肺炎期间群众就医购药,降低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我局与省卫健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防控肺炎期间发展“互联网加”医疗保险服务的相关问题。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或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自愿与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医生可以在网上处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互联网+”,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资质、有条件的定点药店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处方信息“点对点”给患者送药。参保人员需自行网购药品,医保报销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药店按期结算。
同时,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配备抗癌药等特殊门诊用药和其他大型门诊疾病(慢性病)用药,确保参保人员就地诊疗、就地配药,避免多处跑,一处完成诊疗、配药。(奇娟丝)
标题:[要闻]山西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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