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政策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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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山西省教育厅传来消息。该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学校(幼儿园)不得跨学年、跨学期。学费提前收到,住宿费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 【/h/】通知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跨学年或跨学期不提前收取学费(教育费)的相关规定,开学或上课前不提前收取学费(教育费)。 各学校在疫情爆发后通过网络教学和辅导班完成教学计划,可以不退学费 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 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超过15天(含)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 多余的部分退还给学生 【/h/】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患病和受疫情影响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通过减免学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同时,学校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违反规定收费 (吴佳) 部门
标题:[要闻]山西出台政策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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