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44个粮改饲试点县可享受政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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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农业厅发布了《2018年山西省粮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2018年全省完成68万亩粮饲面积,储存优质青贮饲料185万吨。
我省选取大同市南郊、大同县、天镇县、阳高县、灵丘县、左云县、新荣区、广陵县;朔州市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县、平陆区、右玉县;新抚区、定襄县、科兰县、河曲县、静乐县、樊氏五台县、代县、忻州市原平市;陆良市临县、蓝县、交城县、孝义市;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娄烦县;晋中市昔阳县、榆次区、太谷县、祁县;长治市鹿城市、长子县、沁县、沁源县;临汾市福山县、蒲县、尧都区;运城市有44个县(市、区),包括永济市、新疆、平陆,作为退耕还林试点县。以种养促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将由牛羊等草食家畜以青贮饲料产品的形式就地转化,引导试验区牛羊育种由玉米种子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转化。
根据规划,支持对象为具有大型青贮饲料储存能力的大型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收集储存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实体。项目实施期间,已享受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得列为补贴。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改变实施主体。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的收集和储存,试点市县根据实际创新开展退耕还林试点工作。补贴标准为每吨青贮全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等牧草)补贴不超过55元;采集和储存当地燕麦草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在当地收集和储存苜蓿干草的补贴不得超过每吨150元。具体计量指标(包括种植面积核定、产量计算、干草数量核定)由各试点县制定。(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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