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二手房交易今后可通过手机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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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方便纳税人纳税,快速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我局推出了自然人房地产交易“网上纳税”,全省存量房屋(二手房)可通过手机轻松办理网上支付和网上纳税。
山西省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通过山西税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网上纳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纳税人未婚的: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纳税人已婚的: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结婚证;纳税人离婚的: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比如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未成年子女户口本)、结婚证、配偶注销证明(如果户口本显示丧偶,可能不提供结婚证、配偶注销证明)。
自然人不动产网上征税也很简单,只需要纳税人关注山西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信官方账号首页底部的【微服】菜单栏,选择【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纳税人点击【登录】,选择【个人税务】,然后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纳税人点击【登录】,选择【个税】登录。登录后,选择【房地产网上报税】。
进入用户信息界面时,必须仔细阅读。不懂可以先咨询,不要瞎操作。仔细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温馨提示:存量房(二手房)只支持房源,上传获取房源的方式是买卖,分别占业务的50%和100%。目前为纳税人提供两种办理方式,支持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房屋信息确认,可以选择权属转移对象、权属转移目的。确认买卖双方信息后上传双方信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的购房合同原件、发票等有效证明,转让收入扣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房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对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购房合同原件、发票等有效证明的,系统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为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缴纳的。如果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采购合同正本、发票等有效凭证,系统会根据成交价格和外部评估价格自动为买卖双方计算税费。在提供完整、准确的购房合同原件、发票等有效凭证的情况下,计税结果由税务人员计算。
收到批准的短信后,登录山西税务局即可完成纳税。纳税人收到审核信息失败的短信时,应根据失败原因进行修改。
最后点击【纳税】,查询交易信息,勾选需要支付的信息,点击【查看二维码】。目前只有中国银联快通缴税。缴纳税费后,点击〖查看完税证明〗按钮,开具完税证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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