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环保厅通报5起违法排污典型案例
本篇文章1042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省环保厅通报了我省5起违规排污典型案例,即晋城傅生钢铁有限公司、河津金鑫焦化厂、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高平阜新铸管有限公司、陵川县丁盛新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被罚款223万元 晋城傅生钢铁有限公司不当使用污染控制设施非法排放污染物 近日,晋城市环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晋城傅生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三期680m3高炉炉顶因均压放空阀突然失灵,导致烟气未经设施处理直接冒红烟和黑烟。 根据环境保护部《限制生产和停产整顿办法》第六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晋城市环保局发布《责令停产整顿决定》,责令680m3高炉停产整顿,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河津市天津金鑫焦化厂擅自停止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非法排放污水 6月13日,河津市环保局对金鑫焦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60万吨/年焦炭”项目除尘设施停运,焦炉炭化室炉门故障,直接排放黄色气体污染环境 6月15日,河津市环保局将此案移交河津市公安局 6月20日,河津市公安局对当事人袁处以15天行政拘留 【/h/】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案例 6月13日,昔阳县环保局对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储煤场露天有大量原煤,煤堆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 昔阳县环保局发出整改通知书,对该企业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昔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审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昔阳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每日罚款,并罚款50万元 高平阜新铸管有限公司逃避监管 晋城市环保局对高平阜新铸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旁路挡板未密封,原烟囱有烟气排放,原料车间和工业场地粉尘无组织,高炉出铁口粉尘未充分收集和无组织。 晋城市环保局依法发布《关于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对现场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h/】陵川县丁盛新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案 晋城市抽样检测了灵川丁盛新建材有限公司在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的烟尘颗粒物排放严重超标 经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原料棚封闭不严密,部分原料露天堆放,破碎设施未获批准,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灵川县环保局发出通知,责令停产整顿 审查发现该公司继续非法生产 灵川县环保局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交灵川县公安局 近日,陵川县公安局对企业法人魏某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 (张建文) 部门
标题:[要闻]省环保厅通报5起违法排污典型案例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