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法院对7案34人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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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晋城市、长治市郊区、祁县、右玉县、运城市永济市、吕梁市阜阳市、临沂市大宁县等。公开宣布一审7起案件,涉及34股恶势力 这些案件涉及长期操纵、赌博市场运作、多次非法高利贷款、暴力讨债、强迫基层组织低价承包集体土地、浪费沟渠、阻挠工程建设、强买强卖等恶势力犯罪。 【/h/】9月12日,晋城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敲诈勒索案 本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先后聚集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某、尚某某等人员,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李某某为组织领导、王某某为骨干的格局。王默康和尚某风是主要参与成员的罪恶犯罪集团 在晋城市和泽州县,犯罪集团使用语言恐吓、上门讨债、扰民、跟踪、暴力殴打等手段向7人索要高利贷账户,非法获利54889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 考虑到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四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0至14年有期徒刑 【/h/】9月12日,长治市郊区法院公开宣判了王等7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抢劫、吸毒、盗窃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朱某某聚众、王某某、李某某、郭某某、等人,进行民事纠纷干预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抢劫四次,非法拘禁三次,允许别人吸毒一次,偷窃一次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王犯抢劫罪,非法拘禁他人并容留他人,因数罪并罚1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朱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其余5名被告被判处8年至1年零5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相应的财产刑 【/h/】9月12日,蓟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赵等三人团伙犯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段莫杰、赵某某长期串通,多次无理取闹,任意殴打他人,阻挠工程建设,强买强卖,在蓟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有害 法院判处被告人赵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他因多项罪名被判处五年监禁,并罚款3万元 被告人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赵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h/】9月13日,郴州市右玉县法院就曹谋庆、梁某、何默洁等8名被告人强行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曹某某以梁、何默洁为核心成员,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村干部与其签订合同,低价承包村集体废沟。,土地;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殴打、刺伤受害人的;因经济利益随意殴打他人,欺行霸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梁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被告人何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被告人赵某、刘某某、王某某、蔡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零一个月 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h/】9月10日,郓城永济市法院对被告人傅等五人共同或者分别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傅、王某、何某公、王某、王某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院判处被告人傅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9月12日,吕梁市阜阳市法院对郝谋元等5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法院发现,2004年至2015年,郝谋元等人开设赌场。赌场主要靠打牌赌博。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记账、维护赌场秩序和外围。前哨站等。 法院以开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郝谋元七年有期徒刑。其他四名犯有开设赌场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分别被判处两年和六年徒刑。处罚从数月到两年不等 【/h/】9月14日,临沂市大宁县法院对被告人范默鹏、孙谋文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范默鹏、孙谋文、孙默森(已死亡)任意拦截过往车辆,殴打他人,损坏他人财物,严重扰乱沙场正常运行。和管理秩序,造成多人受伤 法院在法庭上裁定,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三年零三个月监禁和三年监禁 部分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出席了庭审 (颜淑敏)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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