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纪委监委中秋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本篇文章952字,读完约2分钟
中秋节快到了。为了保持纠风纠纪,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廉洁积极的氛围,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于9月15日公开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8年中秋将至,全省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警惕,加强自律,自觉抵制不良作风。全省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头鹅效应”,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实施细则,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防范提醒,做到细致、务实、有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重点节点,以“重点小众”为重点,狠抓节日期间违法收送礼品、违规发放天津市补贴或福利、私用公交车、公款旅游等容易高发的具体问题。一、加大暗访力度,坚持发现、调查、揭露并举,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不断维护和纠正“四风”高压态势,切实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这五个典型案例如下:
1.忻州市工商局发展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怀忠非法收受礼品。2017年春节期间,李怀忠非法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购物卡等礼品,总价值超过5900元。2018年7月,李怀忠被党严惩,并收缴违纪所得。
2.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12月,公司利用春节、中秋节等时间,非法收受管理层和客户赠送的香烟、纪念币、购物卡等礼品,总价值6000余元。此外,公司成立还有其他的纪律问题。2018年4月,建党受到党的严厉警告,收缴违纪所得。
3.临汾市尧都区法院原尧庙法院副院长陈非法收受礼品。2018年春节前夕,陈非法收受主审案件律师现金1万元;非法接受总值1500元的两张超市购物卡。2018年4月,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纪处分所得被没收。
4.吕梁市交城五中校长王非法收受礼品。2017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王非法收受书店老板王的香烟和其他礼品,总价值超过1000元。除此之外,王还有其他的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受政事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5.运城市环保局盐湖分局环境监测大队副队长侯非法接受购物卡。2016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侯两次违反规定收受他人超市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8年4月,侯受到政府警告,并收缴违纪所得。(李菲菲)
标题:[要闻]省纪委监委中秋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