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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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来自省林草局的消息。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林地森林资源,促进资源资产化,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集体林地经营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离”运行机制,积极引导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意见》指出,各级林业部门要坚持依法有序、农民自愿、生态优先、提高效率、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性质的情况下,扩大林地经营权,推进集约高效的林业经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从本地实际出发,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经营,不搞一种模式,不搞“一刀切”。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离”试点,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三权分离”运行机制,稳定农民承包权,放开林地经营权,不断完善所有权清晰、权力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制度。 根据《意见》,要优化树种组成和林分结构,积极发展乡土珍贵树种用材林,优先发展沙棘、连翘、皂荚等特色经济林,打造更好更强的核桃、红枣等干果经济林。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林业经营实体对接,建立特色林产品直采直供机制。大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共同发展的集体林权管理创新。 同时,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引导集体林权规范流转,扩大集体林权管理权限,完善利益联动机制,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涉林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比例较高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张力元)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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