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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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大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晋城市沁水县安监局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敷衍了事。2018年3月,晋城在全市启动警示教育月,沁水县县委做了部署安排。县安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利用语音识别软件复制上级文件,转换成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内容前言不搭后语,文字漏洞百出。党委书记、局长常万和,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李钦龙,未经检查、核对,擅自签署、批准方案,相关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2018年4月,李小龙被解职;8月,常万和、李沁龙受到党内严惩,其他责任人也相应处理。
忻州煤炭工业局副研究员张强在理论学习中了解到不正之风和欺诈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张强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学风飘然,所学无实录。之后为了应对检查和弄虚作假,安排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抄袭相关学习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强被党内警告。
临汾市永和县扶贫局干部杨虎明、黄志平工作作风浮躁,玩忽职守。2016年,永和县实施香椿种植项目时,时任扶贫局副局长的黄志平在项目实施前出具了验收报告。当时的局长杨没有仔细检查和核对,同意接受这个项目。项目资金14.1万元提前拨付。之后项目种植的树苗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5月,杨、、受到党的严厉惩处,其他责任人得到相应处理。
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存在作风不正、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问题。程在金融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查出非法存放现金、非法存放涉案款物、在看守所非法收取金融资金等问题。2017年8月,市委检查组发现并反馈问题后,程仍未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导致看守所非法存放现金等问题长期未得到纠正。2018年8月,程在党内受到警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太原市金源区姚村镇镇长郝新瑞在支付征地补偿费过程中不作为,行动缓慢,有欺诈行为。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郝新瑞在担任姚村镇镇长期间不作为,行动迟缓,导致镇辖两村征地补偿费一年半未足额发放,损害了群众利益。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金源分局举报时,谎报情况,作虚假陈述,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郝新瑞被政事记过。(颜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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