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太原法院公开宣判2起涉恶势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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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原市小店法院和娄烦法院分别对2起案件中涉及恶势力的11人公开宣判。案件涉及恶势力犯罪,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黄默星等人发生纠纷,大喊包括被告人李某某在内的十余人殴打被害人黄默星等人,造成一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此外,刘某某还参与了其他两起恶势力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根据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本案六人有期徒刑15年至7年零4个月,并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 经审理发现,自2016年以来,包括被告人尹慕生在内的五人多次参与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社会影响恶劣。太原娄烦县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尹默生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颜淑敏)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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